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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薦讀 152 |
教會按立長老的數目 |
賴約翰 |
根據新約聖經的記載,新約教會不是由一位長老管理,而是由超過一位長老所管理。在保羅的第一次宣教旅程中,使徒保羅及巴拿巴,在路司得、特庇,兩個城,和周圍地方去,在那裏傳福音(徒十四6-7),「但有些猶太人,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挑唆眾人,就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門徒正圍着他,他就起來,走進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對那城裏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恒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眾數elders),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徒十四19-23)這段經文所說「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眾數 elders)」表明:使徒保羅及巴拿巴在每一間初成立教會所選立長老的數目,是超過一位的。明顯地,使徒保羅的宣教策略,在第一次的宣教旅程,就已經確定:當使徒保羅在某個地方的宣教事工,已經帶領若干人歸信基督之後,使徒保羅就在當地成立教會,並且在成立不久的教會中,按照聖靈的感動及引導,選召及按立超過一位的信徒,在教會裏面承擔長老的職分,負責領導、管理及牧養教會,正如按照使徒行傳所記載(徒十四23),使徒保羅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教會,按立超過一位教會的長老。
換言之,在每一間所成立的教會,使徒保羅不只是按立一位信徒作教會的長老,而是按立超過一位的信徒作教會的長老。這似乎是使徒保羅的宣教策略,也是使徒保羅所建立教會的模式。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教會,就按立超過一位的長老,正如使徒行傳所記載:「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眾數elders)來」(徒二十17)。雖然以弗所教會的眾長老,是藉着使徒保羅禱告及施行按手之禮所按立,然而,真正按立他們的,是運行在信徒心裏,感動及引導他們的聖靈。因此,使徒保羅對他們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教會的眾長老,是藉着教會的禱告及所施行的按手之禮,蒙聖靈所選召及膏立,因而他們要在神面前,負起屬靈的責任,忠心地管理及牧養神所託付他們的羊群,「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
1. 使徒保羅自己在每一間初成立的教會裏面,按立超過一位信徒,承擔教會長老的職責,因而他每一次提及教會的長老的時候,他都是用眾數(elders眾長老),而不是單數。使徒保羅,也吩咐他的宣教同工,提多,在各城的教會,按立超過一位的長老,正如提多書所記載:「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眾數elders)」(多一5)。使徒保羅吩咐提多「在各城設立長老(眾數elders)」的意思,就是:當宣教士將基督的福音,傳到某個城,叫若干人歸信基督之後,宣教士就當在那城,建立教會,並且,要按立超過一位的教會長老,負責管理及牧養教會。
2. 使徒保羅勉勵提摩太,說:「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着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提前四14)。提摩太是使徒保羅所成立的路司得教會的信徒,正如使徒行傳所記載:「保羅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裏有一個門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他父親卻是希利尼人。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保羅要帶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都知道他父親是希利尼人,就給他行了割禮」(徒十六1-3)。
3. 當使徒保羅在聖靈感動及引導之下,願意收納提摩太,成為他的宣教同工,帶同他往海外宣教的時候,很可能,路司得教會的眾長老,在差遣及按立提摩太,成為宣教士的差遣典禮上,為提摩太按手禱告,祈求聖靈賜給提摩太,傳道及牧養的屬靈恩賜及能力,以致提摩太,能夠擔負傳道及牧養的職分,並且在聖靈的感動及引導之下,藉着所說的預言,即安慰、造就、勸誡提摩太的話語,叫神的恩賜,豐豐富富地澆灌在提摩太的身上,正如使徒保羅對提摩太所說:「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着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提前四14)。提摩太是得到「眾長老」按手為他禱告,就證明:在路司得教會,有超過一位的長老。
4. 雅各書的作者,耶穌基督的弟兄,使徒雅各所寫的書信,是給「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正如雅各書所說:「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請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雅一1)這「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是指所有因歸信基督,而忍受逼迫及患難,因而散居在海外的信徒。旖旎,這「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是指在不同地域的海外教會。雅各對這些在不同地域的海外教會的信徒,說:「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眾數elders)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雅五14)。這些許多在海外的新約教會,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就是他們的教會長老,都是超過一位,因而雅各說:「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眾數elders)來」,而不是說:「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單數elder)來」。既然雅各所寫書信的收信人,是包括如此多的海外教會,明顯地,雅各書的作者,期望每一間所成立的新約教會,都有超過一位的長老,負責管理及牧養教會。顯明地,每一間的新約教會,有超過一位的教會長老,是在使徒時代新約教會的典範及模式。
5. 使徒彼得所寫書信的收信人,是「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正如彼得的書信所記載:「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彼前一1)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是當時的羅馬帝國,在小亞細亞的四個省分,因為本都,及庇推尼,都屬於同一個省分。使徒保羅所寫的彼得前書,是大約在主後62年,就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已經超過三十年的時候。使徒彼得是期待所有的新約教會,無論是使徒保羅所建立的教會,或使徒彼得自己所建立的教會,或其他使徒,或信徒所建立的教會,無論是猶太人信徒為主要成員的教會,或是外邦人信徒為主要成員的教會,或是猶太人信徒及外邦人信徒,都同樣是主要成員的教會,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就是:所有新約教會,都有超過一位的長老,負責管理及牧養教會。因此,使徒彼得對所有新約教會,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眾數elders)。務要牧養在你們(眾數)中間,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1-2)使徒彼得是勉勵及勸誡每一間新約教會的眾長老(elders)。明顯地,使徒彼得期待每一間新約教會,都有超過一位的長老,因為這是使徒時代的新約教會的典型模式。
6. 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耶路撒冷教會,就有超過一位長老:「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託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elders)那裏」(徒十一30);「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眾數elders)…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眾數elders)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使徒和長老(眾數elders),聚會商議這事。…那時,使徒和長老(眾數elders),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眾數elders)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徒十五2-31)。
7.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提及教會的屬靈領袖的時候,雖然沒有使用「長老」的稱呼,卻用「眾數」的「他們」,表明這些教會的屬靈領袖的數目,是超過一位元,正如希伯來書所記載:「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十三17)。
總結來說,新約聖經的經文,從來沒有用單數的長老elder描述任何新約教會的長老。雖然聖經經文所描述的教會,也許是非常小的教會,聖經經文,仍然使用眾長老elders形容這間教會的長老。在每一間的新約教會裏面,教會長老的數目,都是超過一位的(徒十四23);在每個有教會的城市裏面,都有超過一位的長老(多一5)。按照新約聖經的描述,新約教會的管理及牧養,都有一個一致的典型模式,就是新約教會,都是由超過一位的長老,負責管理、模樣、監督,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也正如使徒彼得所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眾數elders)。務要牧養在你們(眾數)中間,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1-2),也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十三17)。
2018年9月9日 選自:《新約教會的長老之資格及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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