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總比騙人好。人,常是同情受害者,讓財物受損失的人,得到道德高評價的補償。也許,如果有因被騙受罰的事,會引起輿論譁然,以為是不公道。
但神會罰被騙的人。更正確的來說,違背神的命令,不能因為是被騙而脫罪。聖經中有實例。
所羅門犯罪,招致神的憤怒,撕裂以色列國:耶羅波安作北國十支派的王,留下猶大和便雅憫二支派,仍歸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統治。
耶羅波安的自卑感,代替他對神應許的信心,用他自己的聰明,創立混合宗教,以維繫人心:鑄造了兩個金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又將立為丘壇的祭司安置在伯特利。”(王上一二:25-33)
耶和華知道,耶羅波安正在那裏搞宗教活動,差遣一個神人,往伯特利嚴厲警責他,並藉預兆使他曉得神信實的話,必然成就。耶羅波安聽了神人宣告的信息,不得不暫時謙卑下來,並且說要款待賞賜神人。但神人拒絕;因為他記得耶和華的吩咐:“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王上一三:1-25)
伯特利有一個老先知,當年可能也為神用過,現在投閒置散;他不難知道耶羅波安背道的作為,他全然無動於衷,沒有為真理說半句話。兒子們報告給他神人所行的事。老先知想,如果能夠作王所作不到的事,必然會得眾人的尊重,說不定王也會對他另眼相看。
老先知有老經驗,不費力的編造了一套動人的說辭: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王上一三:18)
那老先知不僅是無聊,老不正經,他睜大眼睛說瞎話,而且假借神的名,正是“妄稱耶和華的名”。希奇的是,神人輕易相信,心甘情願的上當,走了回頭路,享受了“免費的午餐”,自然該是相當豐盛,卻不幸付出了極昂貴的代價,被獅子咬死,不得入祖墓。
世界上儘多謊言欺人的。最近我們看到昧道夫(Bernard Madoff)昧良心騙財,受害者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也有為失金自殺,觀眾總是對無辜被害的人同情。不過,對於屬靈的事上,這樣簡單的原則就不適用了。
當然,欺騙人總是錯誤的;但被欺騙的人,不能就此不負責任。
猶大的神人,奉神指示往伯特利工作,得清楚吩咐二件事:不可在那裏吃飯喝水,不可從原路回。但又有二手的“指示”,說是有天使傳相反的信息,叫他可以回伯特利吃飯喝水。如何分辨呢?
神的話不會是而又非,在祂只有一“是”。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後一:19-20)。誰說神朝令夕改,絕不可以相信。
同時,神感動人作事,必可以印證:那感動亞拿尼亞。叫他去為保羅按手禱告,也同時感動保羅(徒九:10-19);耶和華指示摩西,哥哥亞倫會去迎見他,也不忘安排通知亞倫,“往曠野去迎見摩西。”(出四:14,27)所以,不問那先知的資格多老,不問其如何有聲譽,其宣稱有“天使”傳達特別命令,為甚麼那麼匆忙,忽略告訴受邀請的一方?
受騙的人,通常必須具備受騙的條件。
首先,猶大的神人,沒有體察工作的環境,和屬靈的原則。神宣召去工作的地方,是拜偶像的文化;固然耶羅波安王是始作俑者,但宗教領袖也逢迎君惡,沒有反對的聲音。因此,受差去那裏,先應該持守聖潔的原則,不可放棄戒心,有分與他們的團契。因為他不注重聖潔,才樂於同流合污,輕易成為同路人。
不僅應該遵循一般原則,更重要的,是神有清楚的指令,要他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
那麼清楚的吩咐,是益加無可推諉。被騙者違背神的話,也就是相信人的話,過於相信神的話。這是悖逆,也是愚昧。結果,受當得的懲罰,喪生在獅子銳爪利齒下。
猶大的神人,為何如此容易偏離神的道路呢?因為他體貼肉體。這是事奉神的人,必須警惕的。猶大地與北國以色列的伯特利雖然不太遠,但神人連驢子當坐騎也沒有,更不必想華乘美軒了,是勞動兩條腿跑路的;奉神的命到了那裏,宣告了神的信息,消耗了相當的體力,還不吃飯,連水也不能喝,總不是舒服的事。當然,耶羅波安王對他發出公開邀請,可能是盛筵美酒,還應許給賞賜;可惜,太明顯的與神的命令抵觸,太說不過去了,必須斷然拒絕。可是,現在來了一位老先知,情況當然不一樣。既是同樣的宗教人,這及時的邀請,頗像是出於愛心和誠意,早就給了他應該加以考慮的條件。也許,神人心中不免還有幾分疑惑,但老先知言之鑿鑿,肚腹寧願接受,順水推舟,被虛謊牽着鼻子走。
二人同行,神人沒有問甚麼。到了老先知的私邸,看他尊居宏敞,氣概不凡,驢廄中還有不止一頭驢。這樣的享受,使安步當車的神人好生羨慕,也許,心中有些抱怨神差遣使者,為甚麼不給預備得更像大使?看到老人家的兒子們,個個氣宇軒昂,衣飾明麗,真叫客人像南方的示巴女王見了所羅門,魂不守舍。他可能應該向老先知問一聲,耶羅波安王供奉閣下多少月俸,或津貼甚麼的;在當時,這並不算有違禮貌,主人也會樂於奉告,藉以衒耀“聖眷甚隆”,但他沒有問;也許,兒子早就有意無意的透露了,但客人沒有在意聽。不重聖潔,就不須分別為聖。有句話說:如果看見作麵包的,會妨礙吃麵包的胃口。客人寧願心中平安,不問麵包是怎樣作成的,就坦然入席!
就在這歡樂的時刻,老先知傳出噩訊:違背神的人,必受刑罰!
聽到這樣的信息,猶大先知還能夠吃喝得下去;如果不是伯特利老先知家的飲食的確可口,就是猶大的神人只顧眼前食物,不管將來。吃喝過後,主人盡情誼,備驢送客人登程。在那時候,馬還多是作王家戰具,民間並不普遍,來是徒步跋涉,回程騎驢榮歸,該算是得意了。只是死亡比他預期的更早,還沒到邊界,就被獅子咬死了。
這事對於今天事奉的人,有甚麼教訓,可作我們鑑戒?
行神蹟,說預言,即使是從神來的,即使預言成就,也不能作為屬靈的可靠標識;有人自稱見天使,有啟示,有異象,也不可輕信。與當權者勾結,受政府豢養的,討人喜歡的,不是神的僕人。要注意順從神的話,分別為聖,和生活的見證。不要到那日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1-23)
2009年10月4日
選自:金燈臺《週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