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

在口在心的福音

霍健華先生 講

經文:羅馬書13:1-13

  以色列在1948年在巴勒斯坦地復國,國歌叫「希望」,這希望是要等他們的彌賽亞。因他們不信神的應許,就無法得到救恩。在羅9-11章,保羅卻希望他們都能得救。

一、澄清律法之義

  保羅明顯對律法之義較負面,並把它與神的義區分出來。這是因為律法和神的連繫,對於猶太人並不陌生。(參結18:5-9、21-22)我們見到,遵行律例、謹守典章的就是公義的。義人就是那些遵守神的律例並行公義的人,神使他存活。於是律法之義似乎正描繪予猶太人虔誠的精髓。但現在保羅卻將原來律法之義和神的義的連繫,以信心之義來代替律法之義,而我們不能說保羅是反對律法之義的。因為他可能也仍然遵守律法。(徒21:20-26)起碼,在耶路撒冷會議上(參徒15章),已指出猶太人在遵行律法上和相信耶穌並不互相衝突。羅馬書這裏卻說明保羅要淡化律法之義,是要反對猶太人將自己的義放大,這是違反了神的義。

  保羅描述了他先前在迫害神的教會,認為這是對以色列傳統的熱心。最近在法國尼斯的恐襲,與受害者毫不相識,卻竟然用斬首方式殺害,這種就是保羅所形容的宗教狂熱。保羅反對那些狂熱的人。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8:14的「絆腳石」,藉以否定遵行律法的價值,並確認耶穌才是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

二、追求真知識

  人縱有熱心,但沒有真知識,也不能得到神的喜悅。保羅說:「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羅10:2)

  原來真知識的核心,就是認識耶穌基督。保羅指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義」。「總結」也可譯成「目標」或「終點」。我們信靠基督、效法基督,是一生的過程。除了聖經,上帝也預備了聖靈,有教會的牧者(約10:15)和領袖幫助我們,讓祂的僕人能引導我們明白真道(來13:7)。所以,我們要追求真理。

三、真信心在口在心

  羅10:9「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的得救。」對當時基督徒來說,是憑信心接受,但卻付出沉重的代價,只要口裏承認,就要被逼害,離開家人,失業,流離外放;只要心裏相信,並傳耶穌已復活,他們就被懲罰,甚至喪失生命。

  人的問題不是不知道有神的存在,不認識祂大能的作為,也不是未明白律法的內容,而是僅在頭腦上知道,並沒有在經歷神而與神更親密。他們對律法熟得透徹,卻不是真心相信。或是在罪惡試探上跌倒,而另一種信徒,是因知道神的存在、與神親近,而更敬愛祂,真的想發揮與神同在的大能,也真的想常常要過得勝的生活。

  讓我們重新返回聖經,要用心相信,配合手口合一的行動。這就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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