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

一無可誇的信

霍健華先生 講

經文:羅馬書4:1-5

中國人很重視家族,例如會保留族譜供記錄。有人也以某某有功名或地位的祖先為榮。猶太人也不例外,他們也是以身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為榮。保羅在第四章,就以亞伯拉罕的例子,說明連這祖先也是因信稱義的,既然如此,猶太人豈能不信這信心的真理的呢?

1. 沒有人能憑肉體稱義

第四章是以亞伯拉罕為重要的例證,解釋因信稱義之道理。當中也曾引述大衛的話,加爾文說:「保羅以例證來堅固其辯論,而且是非常有力的規範;亞伯拉罕稱為信心之父,猶太人都喜愛他,也願意效法他,又以身為他的子孫而自誇。」保羅卻論證,亞伯拉罕得稱為義,也是因着信。這令靠行為自義的猶太人無以申辯。

在以色列人眼中,亞伯拉罕是顯赫尊貴的人物,當神向摩西介紹自己時,即自稱亞伯拉罕的神(出3:15)。在以賽亞書41章8節中,神稱亞伯拉罕為朋友,又稱蒙揀選的子民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保羅續說,亞伯拉罕可是因行為稱義嗎?若是,這樣他就有可誇的。 但保羅強調:只是在神面前沒有可誇(4:2)。其實,聖經早已說明無論成就有多少,也不能靠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因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

2. 亞伯拉罕也是罪人

4:5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亞伯拉罕也是罪人,在神面前沒有可誇之處。細看聖經,不難發現,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也有軟弱的時候,他曾因懼怕埃及人,貪慕自己的妻子的美貌而殺他,就要求妻子讓他稱呼為妹子,自己苟且偷生(創12:12-13)。後來,他縱然經歷因信稱義:「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他為義。」(創15:6)之後,他又犯同樣的罪,在亞比米勒面前,當作仍不認識撒拉是他的妻子(創20:2-3)。摩西和以利亞也是讓上帝大大重用,可是都會犯錯,使徒保羅也曾經的內心的交戰:「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

3. 不斷支取恩典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因信稱義,其重點在於,不僅普通人需要恩典,連偉人都需要恩典,就是給所有人的,這一點不令人羞恥。保羅論信徒因信稱義,其中信字多用於現在時態。提醒我們要不斷相信,「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現在時態)稱為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5)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被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現在時態),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羅4:23-24)因信稱義,能帶領我們脫離永死,也幫助我們面對每天的挑戰,包括健康、工作、家庭、事奉和心靈等各方面的難處。人生最大的失敗,就是沒有神、喪失了永生。基督徒既然有神,能因信稱義,就能每天與神同行,就每天有新的力量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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