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

信徒不宜彼此控訴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前書6:1-20

現今世代的教會存在着很多人際問題,從而產生誤會及各方面的偏差:有信仰的偏差、錢財的偏差、性格的偏差、道德行為的偏差、習慣飲食上的偏差等等。正如聖經記載信徒在道德行為上的偏差(V.9):有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

保羅在以弗所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被認為最實際、所論及的問題是現實及針對性的。

問題一:人際問題-基督徒與基督徒之間彼此告狀、控訴

哥林多信徒在多方面都豐富,例如才華、物質、錢財、學問方面;但是在人際生活之間方面,彼此卻有嘈吵,令肢體間彼此有虧損及失去對外的見證,形成教會與教會外的生活沒有什麼不同,成為外邦人的笑柄。

聖經說教會應該自己判斷及承擔內在的紀律問題,應在信徒面前求審而不應交由不信的人處理。因為基督徒之間的原則是教會的問題應該先在教會內解決。

問題二:人性問題-基督徒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

林前6:12說明一個基督徒須要遵守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本身有益處,但受它的轄制都變成沒有益處了。

基督徒的身體是要榮耀神的。瑪拉基書2:5提到結婚有兩個目的:生出敬虔的後裔和體會基督愛教會的奧秘。豈可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呢?我們應該是與主聯合的,並與主成為一個靈。因為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這聖靈是從神而來的。

基督徒要逃避淫行及少年人的私慾。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是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因為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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