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9日

作神所喜悅的人

李正榮牧師 講

經文:以賽亞書62:1-5

先知於62:1一開始指着錫安說話-錫安是耶路撒冷,是屬於神的山,是受神保護永不搖動。先知因錫安必不靜默,有很多說話要講。在這段中間,「喜悅」這個詞語重覆多次(62:3、62:4有兩次)。我們基督徒喜歡到教會敬拜神,但神所喜悅的是甚麼,我們又是否知道?這位神又是否我們所喜悅的那一位?

聖經特別是福音書多次提到耶穌是神所喜悅的,包括在童年時神與人喜愛祂的心都一同增長(路2:52)、於耶穌受洗時父神喜悅祂的宣告等(太3:13-17)。神喜悅的,是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上,行出並成全神的旨意。神所喜悅的人,就是有神的心為心的人(參腓2:5、西3:1)。

再看傳2:26,神所喜悅的,是人向神求甚麼,就是智慧-有神的智慧分辨是非、知識-要學懂更多的事物,和喜樂-一個心態的轉換,特別要常常為神所賜予的感恩,而不是只是看自己所有的。

另一方面,再細閱路加福音時,多次提到神所喜悅的人。而路加寫福音書的資料來源,大多都來自彼得。再看彼得的一生,是一個很熱切跟隨神的人,甚至到客西馬尼園也拿着刀準備保護主耶穌,但卻於被人認出說話的口音時,三次不認耶穌。無論如何,他都是一生跟隨神的人。彼得於彼前2:21-23,再說明如何做一個神所喜悅的人,便是效法主並跟隨祂的腳蹤行:

1. 耶穌從來沒有犯罪(彼前2:22上)。我們一生出來便是罪人,並且是會犯罪的人,而整個世界都是服在那惡者手下。我們如何做?我們可以做一個決定、榜樣及明燈,靠主恩拒絕犯罪,正如賽62:1所說公義及真理要發亮。我們是否有這樣要求自己拒絕犯罪?這個是我們可以追求及努力去做的。

2. 耶穌口裏沒有不好、詭詐的說話(彼前2:22下)。應用的意思是,是我們應該不說不屬真理的說話,反之要說真心、實在、造就人、感恩的說話,為叫別人看到我們屬主的,生命。我們往往因為自己的利益及想法,而說不出真心、實在、造就人、感恩的說話,但這是我們可以做到的。

3. 耶穌被罵的不還口(彼前2:23上),我們可效法的是寧願吃虧,放下自己所執着的良心及利益,才可以叫神藉?機會造就你。問題的是我們在神面前是否願意放下。再者,我們要問,就算別人辱罵我,神如何看我?我是否會還口、報復,還是反省自己的生命及榜樣是否有改進的地方?

4. 耶穌就算受害也不說威嚇的話(彼前2:23下),意思是當我們甚至受重大損失時,我們不是與人爭辯、報復等,而是靠神甘心接受。

我們今天未必做到彼前2:21-23所說神所喜悅的,但這是我們可以努力追求的。再看回賽62:1-5,我們要追求的,是一個能彰顯神公義、品性、救恩的人,正如新約所說我們是世上的光及鹽的人-彰顯神的真理(公義)同時關心人的需要(救恩)。但願我們彼此勉勵,成為神所喜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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