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

信主的涵義

陳威靈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音7:21

每逢讀這段聖經時,你會有何回應及感受?沒有回應?耶穌這句說話,是昔日對門徒說的,而今天是對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說的經文。世上只有信主的基督徒(亦即是我們)會稱呼耶穌為主,但經文告訴我們每個人未必都能進天國,唯獨遵主旨意而行的人,方能進天國。到底天父的旨意是甚麼?還歸我們要看這節經文的上下文,談論的是得救的問題,答案就是信耶穌基督。但究竟信耶穌是否真的得救?經文暗示信耶穌的未必能進天國,哪究竟要如何才能進天國?我們須知道信耶穌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要知道有三個條件:

1. 要承認自己是罪人(參羅3:23)

我們都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出自神的宣告是我們須於口裏及心裏都需要承認的。我們看到越有地位、財富、權勢的人等,要承認自己是罪人,是相當不容易的事。縱使如此,在神的眼中,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我們又是否承認我們是一個罪人?除此之外,我們還須知道犯罪的人的功架乃是死(參羅6:23)。我們對身邊未蒙恩得救、還活在罪中的人,我們的回應如何?傳福音給他們,使他們因信主而得永生而免去滅亡的結局,還是冷酷無情,視若無睹?

2. 要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及生命的主(參約3:16;羅5:8)

世間其他信仰宗教都相信他們的神為教主,但耶穌基督不是這樣,乃要拯救我們。我們不是靠善行去拯救自己,而是單靠耶穌的拯救及救贖這個代價,叫我們因信得救。不過另一方面,我們可能每個星期都如常守主餐、參與教會崇拜等,但我們是否能活出效法主的榜樣嗎?能捨己及吃虧嗎?能活出耶穌基督為我們救主及生命之主的生命嗎?我們平常行事為人的態度,能否真心真意效法及活出主的生命及樣式?神愛我們,是有實際的行動,但願我們有效法主的生命及行動。

3. 要接受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及生命的主(參啟3:20)

昔日我們未信主時,我們要憑信心接受主作為我們個人的救主。今天,就算我們信了主也好,我們都要在凡事上打開心門,接受主作為我們的救主,叫主與我們永遠同在。我們接受主後,不是基督徒,而是成為聖徒(分別為聖,成聖稱義的意思),我們更要潔身自愛,過聖潔的生活,並且以主對我們作為的感受及看法為首,以討祂的喜悅為先。但願我們都能靠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