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

總要救些人

盧家駇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前書9:19-23

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立志,總要救些人。

讓我們思想一下在林前9:16-17節裏,總要救些人的原因:

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甚麼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已經託付我了。」保羅有把火和一顆愛人靈魂的心,盡上他作使徒的責任,甘心去傳福音,若不傳福他就有禍了。我們作主的門徒,應盡責任傳福音,若對此不理,日後在審判台前就會很慚愧難過。若基督徒不傳福音,就是叛逆主耶穌基督的行動。

林前9章19-22節,總要救些人的努力:

9章19節保羅說他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傳福音是每一個信徒的責任,要有火熱的愛心,還債的責任,甘心地去為主作工。9章20節說到,向甚麼樣的人便作甚麼樣的人,向律法以下的人,就作律法以下的人。為了傳福音,要努力付出。向未信主的人傳福音,先認同體恤他們,認真地表達愛心關懷他們。若不努力是沒法得着果子。9章22節說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這是主給我們的使命,亦是一種立志,縱然有多少難處,都要努力傳福音,領人歸主,這在信仰裏面,是更有意義工作。

9章23節總結行事為人的目標: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若有人在基督就是新做的人,那麼基督徒應有基徒的責任和見證,為福音的緣故,每星期打一次福音電話,關懷未信主的親友和其他人,跟他們分享基督的愛,使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9章24-27節是總要救些人的代價: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保羅說作為一個認真的基督徒,要克制自己,不要被情慾轄管,緊記聖經的教訓,要站起來認真看我們的信仰,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凡事要有節制,服從聖靈的帶領,順服神的命令,認真地傳福音,與他人同得福音的好處,免被淘汰。

讓神的愛激勵我們,抓緊每一個傳福音機會。求主幫助我們,有傳福的心志,不要閒散。我們有傳福音的責任,所以要立志,努力,攻克己身,達到總要救些人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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