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

回歸大使命

陳威靈牧師 講

經文: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至28節

大使命的出處在於太28:18-20,是人所皆知的事實,但我們作為門徒的,有否常銘記於心及常去遵行,卻是另一回事。我們遵行大使命,是否只是叫人到教會聽佈道會、傳福音叫人信耶穌? 信耶穌是怎麼的一回事 – 信主有著數、得智慧、有醫治、有很多的祈求,信耶穌是成就我們的目的及用心?

我們要真正思想的問題 - 為何人要信耶穌? 路16:28下說明如果人不信耶穌,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到這地方受審判、受永遠的苦)。 只有信耶穌,才可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即使我們像拉撒路信耶穌時一無所有,但他緊緊抓著耶穌,所以他能死時在亞伯拉罕的懷裏。反之,雖然財主在世上甚麼都有,但沒有信耶穌,所以在死後受審判,極其痛苦(路16:24)。

有很多人都有財主一般的想法,以致他們死後都要受審判。死了不是甚麼都沒有 – 身體是沒有的,靈魂是仍然存在的及有知覺的。 財主遠遠看見亞伯拉罕及拉撒路,引申靈魂是有眼睛及看得清楚,並且有記憶的,以致財主大聲呼喊,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去為財主做事、拿水沾在他的舌頭上,並到他家作見證,叫他們早日信耶穌。

弟兄姊妹,從這段經文中,你體會到財主不信主而最終受苦的慘況嗎? 眼見你身邊的親人、朋友如果他們不信耶穌,一日他們離開世界時,他們要像財主般受苦,我們又於心何忍? 既是這樣,但願我們真實明白信耶穌是怎樣的一回事,並把福音竭力傳給我們身邊的人,讓他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