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6日

最值得追求靈恩的是甚麼

李錦彬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1至2節;12至18節

我們應該追求被聖靈充滿(弗五:18),也應切慕屬靈的恩賜;而追求聖靈的充滿,有以下的條件作為基礎:

一.追求者必須很熟悉聖經

聖經就像藍圖,指示神的旨意如何;神的話也是屬靈能力從上而下的來源。如果沒有屬靈的藍圖,我們便會誤認很多事情,分不清是神的旨意與否,更甚的是以自己的需要作為出發點。聖經又好像柴,而聖靈就是火,沒有柴就根本燒不著,所以,神用不著那些不明白祂旨意的人。然而信徒今天很想追求很多屬靈的恩賜,但連聖經的基礎都沒有,這是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二.追求者必須有聖潔的靈

如果沒有聖潔的靈,聖靈想使用你都不行。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聖靈在提醒你不要犯罪時,你就要好好回應,停止犯罪,並求聖靈保守你不再犯罪,並體貼聖靈而行。

三.追求者必須明白神對他有託付,所以給他恩賜

聖靈差遣亞拿尼亞去為掃羅祈禱,並說明掃羅是要作外邦人的光。當時,門徒普遍不想離開耶路撒冷,也沒有積極向外邦人傳福音,聖靈便給保羅不同的恩賜,使他作外邦人的使徒,竭力的事奉,牧養基督徒,同時傳福音給未信的人。(參徒9:15) 今天我們領受屬靈的恩賜,應知道我們是受神的託付,為要好好事奉神,服事我們的弟兄姊妹,並要傳福音給未信的人。

四.追求者必須有甘心樂意事奉及羨慕聖工的心(提前3:1)

我們或許會對很多事情(包括屬靈的恩賜及聖工)有羨慕的心,如果神給我們有羡慕聖工的心,我們就要預備著付上代價。我們都想舒服而不想辛苦地事奉,但我們應當知道我們到教會不是來享受,而是要事奉我們的上帝。

五.追求者必須清楚聖靈是榮耀及見證耶穌基督自己

神要透過聖靈來榮耀耶穌基督自己,同時也透過我們(靠著聖靈的能力)來見證神,像施洗約翰一樣在神面前謙卑,稱自己替主提鞋也不配。我們是否真的願意放下自己,靠著聖靈的能力,好好的事奉,見證及榮耀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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