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1日

命中主定 – 看透人生得失

黎志宏先生 講

經文:傳道書第三章1至17節

我們的人生都會遇上很多得與失,一般人都會認為得失是一種緣份或命中註定的事。究竟聖經如何教導我們看人生的得與失呢?

一、人生得與失—是正常及無可避免的

傳3:1「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這是真確又無奈的事實,在毫無意義的人生中,一切都好像都是命中注定一樣,因為人一生的遭遇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但傳道者卻看到另一個真理:人生的一切並不是一般人所說的命中注定,而是命中“主”定。在傳3:2-8中,傳道者列出了28種人生的遭遇、14種的對比,其中有主動的、有被動的、有個人及有關於人際關係的等等,說明人生都掌握於神的時間表當中,而我們都不能簡瘥咱D權的命定,就算連信徒也須面對。

二、經歷得與失的目的—得著經練,敬畏神

傳道者讓我們在1-8節看到不能更改的定時,是有祂的目的,讓我們面對得與失之轉化,應信任上帝,放在永恆的視野。神讓人有得失,是要叫人得著經練及敬畏神。這些經練是叫我們知道及看到神放在基督徒生命的磨練,從生活中體驗神的旨意和計劃,叫人能信靠神,以致培養了我對祂存敬畏的心。

三、面對「得」與「失」的態度

雖然人生是虛空的、勞碌的,但傳道者仍然堅持:人要在他一切勞碌中享受所得的分,因為這都是上帝所賜的,也是人僅能把握的東西。當我們人生有「得」的時候,我們要盡情享用,不過在盡情享用之餘,我們要學懂珍惜及感恩,不要認為所有的事都是理所當然。但「失」的時候又如何呢?

A. 承認人的限制:知自己的有限:人生的際遇是順逆難料,傳道者也不能參透箇中的奧秘,他只有承認人的有限與無知,體認一切事情都是上帝精明的策劃與安排;所以當我們遇上無法解釋為何某些「失」會臨到時、只能夠從聖經的真理歸納出多少結論,我們便跟著去作。

B.接受眼前現實:人生的苦難和損失,如親人去世、失戀、失婚、失業、甚至失去健康和生命,都是每天發生,萬事有定時,這是人不能參透也不能改變的現實。當看不出上帝的作為時,仍對上帝美意的信任,上帝仍然是終極的掌管者,接受在神美意下所定的時間表和神讓這事情發生的目的。

C.確定上帝的主權:我們要相信上帝對一切的事都瞭如指掌,並且會於祂認定的時間作出審判,叫我們能信靠順服上帝。要認定上帝的主權,我們便要學習放下自己,叫自己得著上帝給予的得及預備面對將來的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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