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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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姑娘 講

經文:約翰壹書第一章1至4節

在生活中,我們發覺有很多事情是真假難分。其實,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及信仰上,很多時都會真假難分。 我們不喜歡假的東西,亦知道假的東西大多對我們沒有甚麼益處,但我們的相交生活,有時亦會假的情況及東西出現。

約壹1:1-3中說明我們相交的真實基礎,就是耶穌基督,而有了這個真實基礎,信徒們就可以相交。 相反地,沒有耶穌基督作為基礎,我們就不能有真實的相交,因為相交就是團契的意思,等同彼此交接、fellowship。聖經說及的相交,是信徒間擁有同一個的生命,是非常密切的關係。使徒給我們傳遞的不是一個文化或生活方式,而是一個生命。 因此,我們如須有真實的相交,必須有第一步的基礎,否則便沒有真實的相交。

第二,約壹3:14中說明弟兄們彼此相交及相愛是分不開的,是一個錢幣的兩面。如果我們說能彼此相愛,卻沒有相交,這個相交便是假的。 從此來看,團契就不是可有可無,而是最重要的事情。這個相交是聖徒與神相交,亦是聖徒與聖徒之間的相交。 這個相交要求我們委身、為主而活(林後5:15),亦同時在團契中要為人而活。但是,我們有時覺得委身很危險,所以我們選擇適量相交。不過,我們是否思想過,神是否去感動你去委身事奉主、過著真實的相交呢?

第三,真實的相交要求我們的生命準備改變。我們在真實相交中,我們聽到神及團友的老實說話,但我們偏偏於生命上不想有改變,而對與神及人的相交有距離。

第四,真實的相交代表對神及對人有深入、透徹的認識。聖經明說神真知道我們每一個,亦希望我們真知道神,對神有深入、透徹的認識。但在相交中,我們習慣說客氣說話、表面、虛假,不敢深入了解人及被人了解。

第五,真實的相交要求我們共享掙扎、共享苦、共享樂(腓2:4),但真實我們都希望隱惡揚善,連代禱時都不分享真實生命中的需要,因為我們都不接納自己。

既然真實的相交須付上這麼大的代價,相交便會出現代替品 – 風花雪月式的相交、表面的代禱事項、事奉式的相交等,但我們是否表達我們深入我們生命的需要,而取而代之用表面的事情打發相交的時間,但最終彼此的生命沒有任何交接,弟兄姊妹的關係仍然陌生。 到了我們要面對孤獨時,我們要尋求一個知心的人相交時,竟然發現不到一個,我們的心如何痛苦可想而知,亦同時知道我們已失去很多屬靈上的祝福---滿足的喜樂(約翰壹書1:4)。

神希望你與神及人的相交是親密、而你的生命是能夠得著改變的。我們又是否預備好我們的生命,過著真實的相交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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