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2日

禱告範典

李錦彬牧師 講

經文:路加福音第十一章1至4節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記載有個門徒主動求耶穌教他們禱告。這個門徒跟隨了施洗約翰後,仍然覺得自己的禱告不夠好,還要繼續追求。在歷世歷代,神看顧及看重眾聖徒的祈禱,如所羅門對智慧的祈求、以利沙對加倍能力的祈求、尼希米對建城牆的祈求等。我們是否看到自己在祈禱上的不足?是否願意繼續學習呢?

禱告讓我們清楚神的心意,給我們勇氣和信心去遵行神的心意,以神的事為首。從主耶穌所教導的禱文範例中,可以學到以下的功課:

一.一個創舉性的稱呼

“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句話的原意是”父親”,”阿爸”這直接的稱呼。這個稱呼在當時是創舉,因當時沒有人如此稱呼上帝。稱呼上帝為“父親”,“阿爸”,成了我們的權利。

二.三個願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三個“願”的焦點都是指著神,而不是人按自己的意思祈禱。所以當我們唸這句時,需要省思:我們是否真的與上帝有良好的關係?是否過著聖潔光明的生活榮耀主?日常生活行事為人是否遵行神的旨意?

三.三個祈求

“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這段包含了我們對主的三個祈求。我們是否有信心,相信神會供應我們日用的飲食?有否容讓自己在試探之中,而被試探所勝?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更教導我們,要得神赦免是有條件的-我們要虛心,饒恕人的過犯,否則天父會按我們的不饒恕來算帳(太一八:35)。

四.一個稱頌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太六:13)-這句在路加福音沒有記載的話,是一個對神的稱頌,提醒我們要集中在神的事工上,教導我們要求更高的事情。我們如要得到神的賞賜,就要預備自己被神所用。

願我們的禱告生活能讓我們與神有更好的關係,更好的預備自己被神使用。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