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1日

祂是我們的和睦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以弗所書二章14至16節

“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二一:43)

神的國從猶太人奪去以後,會賜給那些能結果子的百姓,神的國自此橫跨了種族的區分,這是主耶穌自己親口說的。

“祂使我們和睦”原文小字作“祂是我們的和睦”,這表達了經文較完整的意思: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和睦,非祂就沒有和睦。

救恩是普世性的,並且救恩因猶太人的頑梗悖逆,已經從猶大人手奪去給能結果子的百姓。

“神的選民”從亞伯拉罕開始,“猶大”是列祖雅各所生的其中一個支派,“細羅”要從猶大出來。“細羅”就是人類所需的和平、平安,萬民要歸順祂,在祂裏面才有真正的平安。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裏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一:21-22)

但人類不明白神的愛,與神為敵,罪使人與神分離,帶來靈魂的滅亡,人與人之間也彼此為敵,因着種族之區分,彼此成為冤仇,存在中間隔斷的牆。但主耶穌已用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使猶大和外邦兩下的人聯成一體。

“牆”別有一番含意。聖殿範圍內有以色列人的院子,有外邦人的院子,外邦人不得進猶太人的院子。祭司,聖殿有聖所、幔子、至聖所,這一切由圍牆圍着,外邦人不能與裏面的聖殿相通。這牆成為猶大與外邦兩下之間的冤仇,也成為猶太人接納外邦人的難處。但神的心意是透過猶太這族顯示救恩,再由基督降生在律法以下,將猶太和外邦這兩下合而為一。

牆,就是律法上的規條─舊約的整個制度,十誡、律法、獻祭…成為了猶太人的誇口、驕傲。猶太人享受了救恩,但以此為誇口,以至成為難處,甚至連彼得也因此而軟弱,裝假不與外邦人吃飯(加二章)。但這幅牆,這冤仇,已被突破了,因耶穌已成全了律法,已將兩下合而為一,祂是律法的總綱。

賜平安的神,是平安、公義、榮耀的神。這平安只是賜予那些行祂所喜悅的事的人。和睦真正的根由,就只有基督─祂是我們的和睦。我們今天回到祂面前,就是與祂和好。我們從前因罪,靈魂要滅亡,人與人之間也有藩離,又敵對人,又敵對神。主耶穌以自己的身體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後,將律法廢除,兩下都歸為一國,無驕傲可言──就是因這驕傲,猶太人不肯面對人性的敗壞和基督唯一的救恩。

世人都渴望能和平相處,人間有不少組織去推動和平。但和睦真正的原動和內容是救恩,基督是我們的和睦。若不真正悔改,與神和好,不能享受真正的和睦。

神用了特別的方法達成和睦: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捨身,成為了解決問題的鑰匙,藉着耶穌自己,造成一個新人。教會基督的身體,由祂為元首,不是由個體堆砌而成,乃是一血脈相連的生命,是主耶穌身體的獻上而造成的。聖靈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歸入祂的身體。這是一個身體,不能分開,自此,猶太人和外邦人也不能有所區分。

基督成就了和睦。和睦是祂,也是由祂所成就,祂推翻了中間隔斷的牆。十字架是唯一的中保,是和睦的唯一方法,因神只選了這個方法─用基督羔羊的血,獻上一次為永遠的活祭,承擔了世人全部的罪,成為人與神之間的橋樑。

我們就是憑着神這樣的憐憫,聖靈的印記,成為神的兒女,與神和好,“恢復”了太初神與人之間的和睦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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