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12日

年終結算

朱紹良先生 講

經文:出埃及記第廿三章1-9節

這處經文與第九誡(出20:16)的內容頗為相似。神藉這些經文提醒我們不要屈枉正直,免受祂將來的審判。屈枉正直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 隨從群眾思想,不分是非黑白。(事實上,大多數人認同的想法,未必是正確的。)
(二) 為個人的利益與別人合謀奸計陷害義人。
(三) 散播謠言誣告義人。
(四) 在爭訟偏護其中一方。
(五) 用錢財賄賂別人作假證供。
(六) 根據別人的背景作判斷,而不客觀分析事情真相。

神亦在另處經文(羅12:19,太12:36-37,太16:27)告訴我們祂必為含冤的人討回公道,也會就眾人的行為報應他們。神既是如此公義無私,信徒就不應明知故犯做出損人利己的事來。再者,若我們在生活上遇到甚麼不公平的事,不須靠自己伸冤,只須把一切交託神,緊握神的應許,深信祂必為自己作主。要知道最後審判是最重要和寶貴的。

弟兄姊妹,我們每個人的生命終結後,都有神「結算」一下我們所作的,願意各人都謹慎自守,討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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