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8日

事奉的委身

林錦濤牧師 講

經文:路加福音第九章23-27,62節

從路加福音第九章,我們可看到事奉委身的三個條件:

(一)捨己
信耶穌是要付代價的。捨己就是將自己所有的一切全然獻予神,不單是金錢等物質上的東西,還要把生命瞻W,並且將世界看作糞土,不再用物質來衡量和比較生命的價值。保羅說“我不是已經完全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杆直跑”。初期教會的信徒,看為主耶穌犧牲生命才算得上“完全”,同樣地,我們也當追求到完全的地步,將身心獻予主,思想行為與救恩相稱,表裏一致的全然歸主。

(二)必須認清目標
我們或走路或做事,若沒有清楚的目標,很容易會因失去動力而退後,甚至放棄。主耶穌說“你要跟從我”, 保羅說“或活或死,總是為主的緣故”,可見基督徒人生的目標就是追隨主耶穌,而不是追求人或物質。明白跟從主,是走天路的開始,過程便是凡事交託、謝恩、禱告。道路有時會崎嶇難行,神沒有應許我們天色常藍,但聖經卻清楚告訴我們主耶穌會陪伴我們走過一生的道路。我們若認清主耶穌為目標,在走天路時便得著很大的動力,那便不會畏縮退後,輕言放棄。

(三)要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主耶穌喜悅我們每天更新跟從祂的心志,天天把生命奉獻給祂。保羅說“心意更新而變化”。這樣,我們的屬靈生命便會歷久常新。

願我們一生向著標杆直跑,作一個完全的基督徒,把生命獻給神,過分別為聖、肯付代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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