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28日

貞忠不二

朱紹良先生 講

經文:馬太福音第五章28節

在利未記第20章提到倘若犯了姦淫,要被判死,刑罰跟祭祀別神、不孝敬父母、不守安息日等同樣重,可見犯姦淫是一件極嚴重的惡行。人很怕死,但在犯姦淫時所得到的快樂往往令人忘記惡果,因此神把「不可姦淫」寫進十誡內,以提醒世人「不可姦淫」的重要。

可是少不現代人常不理會十誡跟自己的關係,並強化人本主義,人權自由等去美化自己姦淫的惡行,更加透過傳媒將不正常的男女關係美化,有許多人看後、聽後思想被蠶食,產生代入感,步入罪中而不為意。

犯姦淫的問題重心是在內心和思想。許多人犯姦淫而不以為恥,因他們的思想產生了問題,不覺得犯姦淫會帶來甚麼惡果,但其實犯姦淫已產生許多家庭問題,嚴重影響下一代,造成崎型的社會,亦帶來了不少疾病。思想產生問題主要的原因是人對神的教導和誡命不忠,以致根不忠,心不忠,私慾懷了胎,罪便生成。

人自以為在靈性最高、生命最豐盛、最熱心事奉神的時候,不會犯罪,卻是往往最容易犯罪的時候,大衛王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不要以為我們信主之後便在一切的罪上得到「免役」而不會犯罪,我們仍要在罪的洪流中「捱」。在彼得前書提到撒但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罪的源頭是撒但魔鬼,牠最喜愛在人的甜蜜中使人敗壞,因此我們要謹守儆醒。

聖經裏提到教會是基督的新婦,神在啟示錄中吩咐教會務要保守自己,至死忠心,可見神非常重視夫妻間愛的盟誓以及教會與神之間的信仰盟誓。信仰之約的破壞不在於表面上是否參加敬拜,而在於我們內心是否忠貞於主,是否有偶像。當我們愛自己的主權或其他事物過於愛主耶穌,以致我們心中不再以祂為我們的主的時候,我們便有了偶像。在宗教上不貞就等於犯了姦淫,以色列人也是因為這樣而招致淪亡。我們當學習忠於主耶穌,放棄自己的主權,在一切的事上求問神。

求主使我們脫離世俗的污穢,在信仰上忠貞,在行為思想上不得罪神。不是為給別人看,而是為著對得起愛我們的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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