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7日

教會是家

羅杰才牧師 講

經文:提摩太前書第三章15節

一個人的新居落成之後,必然會歡天喜地邀請朋友到家中來,欣賞新居的設計。一個有形的建築物不能完全表露出一個家的特質。要知道一個家真實的情況,那麼便要了解居住在其中每位成員的情況。至於家庭之遷徙要視乎家庭成員之需要或發展而決定。

提前3:15聖經提到這家是永生神的教會,以家去形容教會的本質,表明教會是神的家。一個地上家庭的組成是由感情開始,一對戀人從彼此認識到建立感情,然後組織家庭,最終要以責任去完成愛情。每對新人所立的誓詞是要求雙方付出很大的代價,不論疾病或困境也不能彼此離棄。因此,沒有任何一個理由足以形成離婚。

(一) 教會是神的家
一個人信主是委身於神,教會及眾弟兄姊妹。因此,我們彼此之間有一個立約的關係。我們作基督徒並且在教會中聚會,是神的帶領使我們來到這個家中。就如一個孩子生於一個家庭,並不是他自己的選擇,更不能決定自己家中的成員。神是家中的主,信徒們的關係是弟兄姊妹,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二) 教會是我們的家
教會中的成員各有不同,有些人較嚴謹、有秩序、有成就,另外一些人較鬆散懈怠。無論如何,我們要學習彼此照顧,互相幫助,更要切實思考如何在教會中付出自己的力量。因為教會不但是神的家,更是我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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