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

基督的薦信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後書3:1-18

時至今日,推薦書仍是重要,離職時我們會要求顧主寫推薦書,以便日後找工作成為成一個證明,證明我們的工作能力,態度及責任心等等,是非常重要的。

同樣道理,教會是基督的薦信,我們作為信徒,是教會的薦信。因此,我們個人的生活行為不能跟教會的教導脫節,在教會中如何,在日常生活亦要如何,才能使人看到我們的見證,見證主基督。既然是主的代表人,主的薦信,就要言行相符,要有愛心,在教會中彼此相愛,互相鼓勵,在別人面前也是一樣,隨時幫助人,顯出基督的愛,使人從我們的行為認識福音,得着救恩。

我們這薦信不是人手寫成,乃是基督的靈寫在我們心裏。舊約靠守律法稱義,來到新約時代,恩典的年代,我們靠基督稱義,藉着基督的死,我們罪得赦免。靠着聖靈更新生命。律法不能使人得救,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基督的救恩並神的命領才是我們得救的憑據。

作為基督的薦信,是何等有榮光的,那是永恆的榮光。昔日摩西教導律法,作神的執事,臉上的榮光也能使以色列人不敢正視。我們今天是基督的薦信,是新約的執事,豈不是更有榮光嗎?因此,我們認罪,重生悔改,發出基督的栄光,使人認識神。

我們的生活行為見證着基督,要與主同行,委身仰望主。將那蒙在心裏的帕子除掉,以聖靈重新建造生命,思想行為愛心都要相符,活着就像基督。要知道不憑信心,沒有人能到神那裏去。我們既是基督的薦信,就要脫離守律法稱的道理,靠着基督重生。愛神愛人,越愛基督就越像基督,就能讓基督的愛藉我們的生活見證彰顯出來,使神得着當得的榮耀。

若兒女是父母的薦信,學生是老師的薦信。我們就是基督的薦信,要有委身的態度,屬靈根基良好,讓神的靈改寫我們的生命。因為神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我們既是基督的薦信,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讓神的靈改造我們的思相行為,活出基督薦信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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