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7日

愛神是遵行父命

黎志宏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28至32節

這個比喻的重點是「那一個遵行父命」。比喻中的兩個兒子,一個不聽話,一個表面上聽話。這些反應也常常出現在今天的基督徒身上。

1.大兒子不聽話,並直接說出

大兒子不願意進葡萄園幹活,便直接地說“我不去”,他們遵行父親的命令是否不合理或對他們過高的要求嗎?父親要他們去葡萄園作工應是兒子當作的本份。因此,我們去為父神工作亦是神的兒女應當如此的,將來在天上的產業和福份也是為我們作兒女存留的。但很多時我們都像大兒子的心態,不單沒有想到自願要為主作工,也聽從主的話。因為我們沒有從父神的角度去想,也不曾想到我們是兒子和父親的關係,理應是要聽從神吩咐。

2.小兒子行動上不聽話,並說話上虛假

小兒子聽到父親的命令,立即說「父阿、我去.他卻不去」。小兒子的回應,也反映了很多人的態度,先順了你的意,其實心裡根本想到不會實行。我們總有一些事情是不想去做,可能是懶,可能覺得這樣做是沒有用,或覺得不應由我去做,又可能我們初頭想做,但後來又後悔。我們要被提醒,當我們面對神的召命,回應教會的需要,在自己事奉的職責上;我們有沒有承諾了別人的事但沒有去做?承諾了神的工但卻未做。甚至想想我們曾在神面前立志,定下一些讀經計劃、每天禱告,遵守十一奉獻,屬靈操練等等,最終都有沒有完成?

3.大兒子最終的悔改,並有所行動

這比喻中一個令人更深思的地方,在於是29節說大兒子「自己懊悔 就去了」這句話。大兒子順命關鍵不是在他進了園子做工,因為他最後才作工也可以帶著不同的動機。關鍵是他後悔了,於是悔改並遵行父親的命令。因他後悔對父親的不敬,傷了父親的心而行動起來為父親作工。所以願意悔改並遵從父的命令,才是真正的遵從命令。

甚麼是愛神呢?除了與神有親密的關係外,我們卻最容易忽略的,就是愛神需要聽從神的話,好像這位父親希望兩個兒子一開始聽到他的吩咐時,他們不用說些甚麼,已經進入了葡葡園工作。愛神是必須順服,順服是心、口、行動如一地回應神的吩咐,不要好像小兒子一樣只講不做;也不要像大兒子,一開口就拒絕,令神傷心;最後才後悔遵行神的吩咐。

所以,不要輕率神對你的感動和吩咐,當你順服時,你會感覺到與神更加接近,而神更滿足你的內心。聽命順服是更加體貼神的心意去愛祂。否則你會發現你難於真正地去愛,真正地服侍。今天我們你要選擇作大兒子,還是小兒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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