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7日

教會中的牧師,執事與會眾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四章1節,第九章11至14節

使徒行傳第六章記載,初期教會極速的增長,會務漸漸繁多,錢財和飯食需要管理,以至需要設立管理層。這是自然的發展。管理的問題解決了,教會再大大增長,甚至許多祭司都信從了這道。(徒六:7)

聖經將初期教會選立執事的情形記載下來,成了今天教會參考的指南。神的家有真理的依從,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使徒委派執事,讓教會龐大的事務有所分工,而且是少數領導多數,這些都是聖經的教導。

教會有牧師傳道牧養。新約聖經中的長老,監督和牧師,稱呼不同但意義相同,都是聖靈所立要作全群的監督(徒二○:17-38),牧養和照管羊群(彼前五:1-3)

至於執事,是管家,服事的意思。但執事不單管理事務,他們要對屬靈的工作有遠大的目光,要參與差傳工作,要為主捨己,要忠心。像司提反是新約第一位殉道者,而腓利就積極傳福音。我們也鼓勵執事學習講道。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列舉了長執的條件,也教導教會不可讓初入教的信徒擔任長執,免得他自高自大,威風,驕傲,最終令他自己和教會受傷。

長老是德高望重的,年長成熟的,與牧師共同管理屬靈的事,不單只管事務。有的長老撇下工作,全心事奉,教會要格外加倍的敬奉。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11-14節,教導我們應如何對待傳道人:“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1,14)牧者教導信徒屬靈的原理,福音的奧祕,教會應供給他們需要。傳道人不是為人工去事奉,但教會不能扼殺漠視他們生活上的需要。而且在供給所需之外,更要敬重,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帖前五:12-13)

屬神的子民,應按著祂的心意生活,等候主的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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