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3日

七宗罪之嫉妒

陳如炳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三章1至5節

“嫉妒”這個詞語的原文,可被翻譯成“熱心”,“切慕”,“嫉妒”,可見嫉妒這種錯誤心態,背後其實也表示著一份動力。只要我們把嫉妒轉化為正面的動力,便可以叫信徒更加熱心事奉主,為主打更美好的仗。

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14-16節,保羅提及屬血氣的人(即不信主,不認識神的人)不能領會神聖靈的事;而屬靈的人(即認識及相信神的人)能看透萬事,對事物有正確的判斷力。但是,在第三章1節,保羅說明不能把哥林多人看為屬血氣的人或屬靈的人,而勉強可看他們是屬肉體的人,在基督裏也只是嬰孩。保羅看哥林多人只是嬰孩,原因是他們之間有嫉妒分爭-有嫉妒分爭的人群,他們的生命是幼稚的,判斷力很差,甚至不顧一切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其實就像嬰孩一樣有著不成熟的價值觀及表現。

嫉妒往往對別人,親情或團隊等帶來傷害。我們看見該隱和亞伯,拉結和利亞,摩西和米利暗的故事,便可以知道嫉妒的禍害;而受嫉妒最大傷害的,往往就是自己 – 我們有否試過因嫉妒別人,弄得自己寢食不安呢?嫉妒對於自己的生命是一種可怕的蠶食,並且能使我們扭曲別人的好意或良好的動機。難怪箴言說到“嫉妒是骨中的朽爛”(箴一四:30)。

如何能排除我們嫉妒的心態和行為呢?

第一,不要讓嫉妒的心態和行為有落腳之地。雅各書說明罪及嫉妒的嚴重性及延伸性,所以我們不可讓嫉妒的心態及行為留有任何地步(雅一:15,三:14)。

第二,我們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4)。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可以同時看到自己生命中有很多弱點,就自然懂得用正確和愛人的態度去了解身邊的人。在教會的層面來看,如果我們能這樣做的話,就算是不俊美的肢體,也被看為俊美了;而教會本身整個身體也可以因肢體得榮耀,而叫整個身體越發榮耀神,高舉神。(林前一二:12-31)

愛是不嫉妒(林前一三:4),願我們做神田地一個謹守的園丁,竭力把嫉妒的行為和心態除去,讓愛心和主的合一越發增長,讓神得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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