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2日

禱告的四個原則

馬獻之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迫第六章5-8節;以弗所書第六章18節

讀經是生命的糧食、祈禱是屬靈的呼吸,缺乏其一屬靈生命也不能健康成長。要有蒙神悅納的祈禱便須注意以下四點:

一 禱告要真心(太六:5)

我們祈禱的時候要以真誠、單純的心向神說話。不須用修飾的 詞語,只須以儆醒的態度對神傾心吐意。經文中所提及的那些 假冒偽善的人的祈禱,雖然會被人稱讚卻不被神悅納。

二 禱告要有信心(太六:7-8)

耶穌在這裏教導門徒不要用許多重複話祈禱,是因當時有一 錯誤的神學觀念,認為用重複話禱告必蒙神垂聽。這意念是來 自外邦人,以為這種禱告能「命令」神。另外還有一原因人們 用重複話:沒有信心。神要求我們禱告要有信心,因「你們沒 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 六:8)對神有信心是尊重神的表現,而神也看重人的信心。 有充足的信心,便能做到「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 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三 禱告要有倚靠的心(弗六:18)

祈禱不是靠經驗或神學,而是靠聖靈。不只是靠聖靈,而是在 聖靈裏禱告,照神的旨意禱告並加以配合,那麼神必成就。

四 禱告要有隨時的心(弗六:18)

要「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就如彼得在海中快要沉下去時急忙 向主呼求一樣,我們遇到甚麼,也可隨時向神禱告。

願意弟兄姊妹多操練祈禱,用祈禱互相支持,常常儆醒禱告,從神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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