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

聖潔的生活

朱志偉牧師 講

經文:哥林多前書5:1-13

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保羅講述了許多個案或事件,有彼此投訴上法庭、有人去淫亂、拜偶像、亂說謊言…其中透過講述一件有關娶繼母的事件,反面教導教會要追求聖潔。既是新團(新造的人),便要將這人趕出去!不單止娶繼母的人,要連同那些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駡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等六種人一併從信徒中間趕出去。

箴言提醒我們不可醉酒,因醉酒使人亂性;娶繼母的人自高自大,可能因為有財有勢,社會便包容他。可是在利未記中,這些人要被人用石頭打死,因為犯了亂倫罪,破壞了神訂立的倫理。

在第二節中提到教會長執驕傲自大,要處理的事不去處理,這是違反了神的旨意。因為人的靈魂及身體都是屬耶穌的,若有人在追求成聖的道路有軟弱,若教會一個肢體受傷,整個教會都會受到影響。保羅指出雖然哥林多教會在知識、金錢各方面都足夠,但靈裏卻不足,所謂外表富足而實質貧窮。

在第三至五節指出,保羅視信徒為他與福音所生的兒子,他很記掛信徒,並為娶繼母這件事而難過。他提出一個觀念:信徒患病或身體經歷苦難,但當耶穌來時靈魂有機會可以得救;所以要將娶繼母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在第六至八節指出,保羅提醒我們,福音像發酵一樣傳開去。也暗示了罪是有影響性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有人犯罪而在高位的不理的話,神的祝福不會臨到這教會。相反,我們是新團、新造的人、新的子民,要作基督的精兵。

在第九至十一節指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有權位的必須施行責任去管理道德倫理的事。

在第十二至十三節指出,教外的人,有神審判他們,教內的人則是由教會的領袖負責審判。

總括而言,教會要活出神的聖潔,每個信徒都應追求聖潔,讓神的榮耀在人中間繼續彰顯,成為世人祝福,亦成為犯罪者的警告、提示及鑑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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