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

你們也要去嗎?

黎志宏牧師 講

經文:約翰福音6:60-67

昔日耶穌對跟隨祂的人說,我是生命的糧,你們若不吃我的肉,喝我血,就沒有我的生命在你們裏頭。那時很多人覺得這話甚難聽,就離祂而去了。於是耶穌問門徒,你們也要去嗎?彼得說:「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在教會中我們也看到,身邊很多熟識的人離開了,我們留下來的,是否人在心不在呢?當耶穌問我們,“你們也要去嗎”的時候,我們是否跟彼得答案一樣,是否清楚堅定和明白耶穌有永生之道,這值得我們思想。

耶穌有很多教導是不易讓人明白,因為祂教導跟人的價值觀往往是相違背的,例如:祂告訴人,為了神的國要撇下房屋,撇下妻子,撇下兒女,這樣撇下,就能在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這像是不合理事,亦不易做到。但耶穌說,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的意思是,祂要我們跟祂建立一個深入而親密的關係,這關係要負代價,需要委身,委身是讓主掌權,不怕被束縛,順服主的吩咐。

一個比屬靈生命更高要求,就是生命中有耶穌,耶穌有我們,這過程是必須經過很多忍讓和艱難,甘心改變自己,交出生命,這是對主真正跟隨和對信仰的委身。

耶穌已經先作出委身的事實,祂全然無悔地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犠牲,因此,我們向主委身是必然的,是應該的,亦是主配得的。

在第六章裏面,耶穌教導我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要單為物質而勞力,人若是只求肉體滿足,就會被今生的思慮所纒繞,對屬靈的事就不感興趣,不再花時間去追求,也不會理會自己的屬靈生命,究竟有沒有長大。因此,就會慢慢離開主。

今天我們留下來沒有離開的,要跟主說,“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當我們這樣對主說的時候,要知道跟隨主是要負委身的代價,亦願意作出委身行動。神不會強迫或利誘我們去跟隨祂,因為祂的要求是絕對的,祂需要我們將生命交出,讓祂主宰和使用。

無論今昔,能夠真正成為主的門徒不多,亦不容易,耶穌不是只要人聽祂的教訓,而是學習教訓,將聽的道行出來,這是跟隨主的真正意思。但很多人聽也不想聽就離開。或許我們會聽,但聽了是否等於沒離開呢?

求主幫助我們,能跟祂建立一個極其親密的關係,在跟隨主的時候,要察看有沒有委身,或是人在跟隨主,心卻退去而不自知,求主使我們知道自己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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