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日

所行何義,所抗何命

黎志宏牧師 講

經文:彌迦書6:8

佔中行動已超過一個月,何日結束呢?或許我們開始感到厭煩,希望它盡快結束,回復社會秩序。在這次事件中,社會被嚴重撕裂,基督徒亦不例外,我們的信仰能承載這衝突與掙扎嗎?

教會以政教分離,政治中立的原則教導信徒。在這原則下,信徒不應參與佔中或反佔中的政治活動,或對政府作出對抗性行動,或意圖去推翻地上政權,但這是否等於對社會現況可以完全不需理會,而獨善其身呢?

當基督徒站出來去作公民抗命的時候,我們要怎樣考慮呢?彌迦書6:8是支持佔中者所引用聖經的理據,認為基督徒應履行公義,甚至可以違法達義,因為法律本身就已經出現不公義。佔中行動是違法的,所以基督徒更加要慎思明辨,無論參與與否都要按照聖經真理作考慮和決定,不要憑自己良心的認知作公義的準則。

神卻實呼召教會在世上要行公義,好憐憫。但用甚麼方式去行出公義是需要我們去深思考慮。彌迦書6:8,彌迦先知要世人行出公義,但甚麼才是公義,公義準則如何?他斥責當權的不公,富豪的掠奪,祭司和百姓的罪惡,宣告神的審判,勸人離開罪惡,行公義憐憫。耶穌在世上時,亦沒有推翻羅馬政權,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因祂的國度不在地上,我們是天國子民,要小心謹慎,不要隨波逐流,要知道無論是公民抗命或是民主制度,都不能真正彰顯神的公義。

然而,基督徒有責任在地上彰顯神的公義,對社會的不公平,或道德淪亡的情況,要挺身發聲,表達立場,不能沉默不理會。不要為惡所勝,要以善勝惡。如保羅在腓立比書說的:「在這彎曲勃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真正的行公義,好憐憫要有恩慈,恩慈以愛來表現,在社會衝突當中要作和平使者,藉着愛與寬恕,感染別人,更要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與神同行需要有信心和盼望,因為看不到將來在歷史的事情,要存着信心,特別在失控社會情況時,更要深信神是坐着為王,祂是掌管萬有,掌管歷史,神能在今生和將來的一切不公義的事情上,作出公義審判。

基督徒對社會不公義的事情或制度,都不應走向極端對抗,因為我們不能在地上建立絕對公義的社會。但我們亦不能對社會上不公義的事情漠不關心,沉默不發聲,不表達真理立場,不能單用良心判斷,要聖經原則來辨識,政治有邪惡一面,謙卑的心才能行公義。求神醫治香港,保守眾人的心不被世界牽引,能效法主行出公義憐憫,活出愛與寬恕,作和平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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