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6日

誰當納稅

李正榮牧師 講

經文:馬太福音17:24-27

這段聖經有數個很有趣的記載。收丁稅的人問彼得,耶穌是否會納稅,彼得未經過耶穌的教導及同意,回答耶穌會納稅。耶穌隨後與彼得有對話,知道彼得還有很多事需要學習,並教導彼得有關納稅的真理。最後祂吩咐身為漁夫的彼得,用釣魚的方法,把一塊錢從魚口中取得並拿來納稅。

丁稅是指人頭稅,亦是聖殿稅,源自出埃及記三十章神透過摩西,吩咐當時每個二十歲以上的男丁,奉獻於會幕的金額。每個人無論是何樣的身分地位也要繳稅,每人均須付半舍客勒,即每個工人兩天的薪水。另一方面,在歷代志下二十四章,約阿施王為了維修當時日久失修的聖殿,於是吩咐百姓奉獻維修聖殿的費用。在尼希米時代,尼希米便定出一個新稅率,要百姓支付聖殿稅一舍客勒三份之一(尼10:32)。到了耶穌時代,聖殿稅額便回復出埃及記三十章的金額。

無論彼得說對或說錯,耶穌都願意承擔,最後叫彼得釣魚取得稅銀並繳付丁稅。這對我們每一個人愛主、認識主的人提出挑戰:我們願意像主一樣作出承擔嗎?我們對納稅的態度如何?我們不單要對家庭、對教會有承擔,更要對福音事工有承擔。丁稅是表示社會的責任,我們對社會及在社會中的福音事工,我們又是否願意出我們應當的一分力,去承擔及支持呢?從另一個角度看,彼得一方面顯得很性急,但一方面講起自己的責任時,便裝作遲鈍,拖得多久便多久,最後期望耶穌行神蹟解決問題。我們是否會像彼得一樣的處理方法及態度?

求主給我們真正服事的心,就算受虧損也不會影響我們的服事。事奉是要付代價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我們肯否付代價及付代價的態度。你願意以主耶穌的教導及榜樣事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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