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3日

屬靈的爭戰

黃朱倫牧師 講

經文:羅馬書7:7-25

很多時我們不能勝過我們身上罪惡對我們的影響,以致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正如羅7:7說律法叫人不可貪心,但我們往往起了貪心。律法本身是好的而絕對不是罪,如果沒有律法我們便不知何謂貪心,亦不知貪心是罪。但是我犯了貪心我們便知道我們是犯罪的。羅7:8表明罪是活?的,並趁着機會藉着誡命在我們裏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叫我們犯罪。

羅7:13告訴神給我們道德的律法,叫我們不單知道我們是犯罪的人,而且罪是一種是真實、非常邪惡的力量控制及影響着我們,叫我們做不該做的事。所以,我們往往沒有做善的事,反而倒去作惡的事。再者,羅7:21告訴我們心裏有一個定律,是一個屬靈爭戰的定律-就是我們想向善時,惡就在我們裏面出現,並且惡的力量和我們心中的律爭戰。心中的律是甚麼?羅7:23(環球新譯本)告訴我們心中的律是順服神的律法的心,但往往在我們想順服神時,魔鬼便藉着罪與我們順從神的律爭戰,並將我們順從神的律擄去,叫我們附從肢體中的罪律。保羅於羅7:24表達這個屬靈爭戰及罪這邪惡力量的捆綁、俘虜及打敗中的極度痛苦,我們今天可能身同感受。

但是我們有盼望,可以救我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不是教育、經驗及其他事可以救我們,但感謝神,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便可脫離罪、得救了。正如約4章的撒瑪利亞婦人,雖然主指出她的罪,但她可以為主及為自己作得救見證,因為她已在主的拯救及赦免下,是一個新造的人,所以她有勇氣如何對人說出她遇見主的經歷。今天我們每人都在不同方面經歷罪的力量,甚至經歷不能被救的時候,但我們都可以靠主耶穌基督及聖靈,叫我們過得勝有餘的生活。你願意靠主過得勝的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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