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30日

事工開創的屬靈法則

李錦彬牧師 講

經文:士師記第六章1至12節

士師記可說是在聖經中記載的屬靈黑暗時代。但從士師記當中可看到,在這時代,耶和華藉使者向子民或領袖顯現及說話有二十次之多(全部聖經只有80次),可見神如此愛祂的子民,時常希望他們回轉。從神使用基甸的事上,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屬靈法則,作為在事工開創上的教導和提醒。

一.神使用基甸的原因

1. 謙卑-雖然基甸秉屬的瑪拿西支派,是以色列人支派中可以分兩份土地的支派,其富庶不言以喻,但基甸稱自己為”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 (士六:15) 神從來不介意人的微小,反而對神謙卑的態度才是事奉神最重要的。保羅從掃羅改名為保羅,意謂“微小”,更稱自己為“罪人之中的罪魁”(提前一:15),可見保羅事奉到老,仍然對主非常謙卑。我們也應擁有如此謙卑的態度去事奉。

2. 求印證(士六:17)-基甸求神給他證據,證明神是使用他去拯救以色列人。昔日亞伯拉罕於獻以撒時也求印證。所以我們也可以在事奉和生命的方向上求問神,使我們的事奉及生命行在正確的軌道上。

3. 敬畏神-基甸看到耶和華的使者後,便稱自己為不好,因為“覿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可見基甸敬畏耶和華的心。

4. 曉得感恩-在耶和華使者顯現後,基甸便立石築壇為證,並稱這壇為耶和華沙龍(神賜平安的意思)。人在困難時容易回轉歸向神,但當順利及平安時便容易離開神。唯有曉得向神感恩,常在人生中立下“里程碑”,並且常常數算神過去的作為,我們便不會像底馬般離開神,相反會與神有親近的關係。

5. 為真理而熱心-基甸在夜間拆毀父親所築敬拜巴力的壇,後來更被稱為“耶路.巴力”(與巴力爭論的意思)。我們為神事奉及作戰,是件不容易和孤單的事,所以更須仰望主去事奉祂。

二.環境印證

1. 內在證據-有耶和華的靈降在基甸身上(士六:34)。

2. 外在印證-當基甸召集人時,有三萬二千人回應呼召而出戰。

3. 個別需要-神更藉羊毛的印證,應許與基甸同在。

三.神行事的法則

1. 不在乎人數多寡-在回應打仗的三萬二千人中,神打發了二萬二千懼怕膽怯的人及九千七百個跪下喝水的人回去,可見神看重的是我們是否對神有信心及膽量去事奉,以及我們是否可以隨時作戰,回應主的呼召;而不是在乎事奉的人有多少。耶穌稱讚窮寡婦的奉獻(可一二:41-44),是因為她把養生的所有都獻上,單憑對神的信心去生活。我們事奉神,又是否對神有信心,有從神而來的膽量,隨時為神作戰呢?

2. 聽命於神-基甸回應神的呼召,起來去攻打米甸人(士七:9),結果取得重大勝利。我們又是否聽命於神呢?

3. 與神同工-在整場戰事中,基甸和三百個戰士所作的不多,可見這場戰事的勝利,全在乎獨行奇事的耶和華的大能,以及基甸和戰士的同工及順從。事工無論怎樣做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知道獨行奇事的是耶和華,以及我們願意聽命於主的吩咐。我們是否願意聽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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