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4日

愛之深、責之切(1)

黎志宏先生 講

經文:瑪拉基書第一章1至14 節

瑪拉基書第一章主要帶出兩個重要的信息,一至五節是神向以色列人證明祂的愛,這愛是永不改變的,但以色列人認為神卻沒有愛他們。六至十四是神指控祭司藐視祂、褻瀆祂的名,並令百姓陷在褻瀆神的罪中。

(1) 愛的喚醒 (v.1-5)

從以色列歷史中,神曾為以色列人行過無數大事拯救他們,甚至在他們亡國後領他們歸回。然而他們竟質問神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這句忘恩負義的說話反映出以色列人兩個屬靈的境況:第一個境況是以色列人靈性後退,漸漸離開神走向罪惡,他們把神過去的一切恩惠完全忘記,然後怪責神沒有好好待他們,作為他們漸漸遠離神的藉口。

同樣地,現今很多基督徒蒙神的恩典和揀選,他們起初對神有一顆敬畏愛慕的心,尊敬地服事神,亦甘心樂意的奉獻,但信主的日子久了,便失去單純愛慕主的心,沒有把最好的獻給神,敬拜亦變成了沉重的公事。人與神的關係疏離,自然就好像以色列人一樣,不感到神愛他們。

另一個境況是以色列人因為當時的政治腐敗,經濟不景,人民窮困,就以為神已經不愛他們,這是非常的錯。他們沒有想到神對他們的憐愛和揀選,亦忘記神昔日的保守和帶領,也沒有看到現在的境況是因為他們犯罪的緣故被神離棄失去神的祝褔。可惜,今天許多人都同樣以這種世俗的標準來看神的愛。我們要以此為鑑,提醒自己是否已失落對神的愛或成為一個忘恩負義的信徒。

(2) 獻上的喚醒 (v.6-14)

雖然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但可悲的是作為兒子和僕人的以色列人反而藐視神、褻瀆神的名。他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神的壇上,並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特別作為祭司,他們的責任本應就是要防止人玷污聖所,但這些祭司所獻上的祭牲卻玷污了耶和華的壇。神要先責備祭師,因為祭師要作聖潔的榜樣,如果屬靈領袖敗壞,百姓也會隨之敗壞。因此,信徒如果作屬靈領袖的便要謹慎,自己在在靈修、禱告、金錢的奉獻等等事情上要比信徒做得更好。

另一方面,以色列百姓也都陷在罪中,在獻祭上以次等的祭物來獻祭,又漠視神的命令,此等行徑反映出他們對神的輕慢態度。他們以為至少將一般的要求做了,或將次等的獻上便算為好的,已合乎神的要求。但神卻說這樣的獻祭是污穢的!因為以色列人卻沒有將神配得的尊敬歸給神。

同樣地我們不要存著一個心態,在敬拜或獻祭的事情上,以為有總好過冇,做了總好過沒有做。這不敬虔和虛偽的敬拜神是不會接納。相反我們要看奉獻是神給我們的一項恩典和權利,要存敬畏神的心珍惜這份權利。

弟兄姊妹,我們愛神的心是在我們敬拜和事奉的質素上反映出來的。我們獻上多少,就表明我們重視神有多深;我們在屬靈的事上瞻W多少,就證明我們尊重神有多大!求主讓我們透過祂的話語向我們說話,假若神給你有感動和教導,現在用一些時間祈禱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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