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10日

惡劣環境中好見證

陳潤棠牧師 講

經文:彼得前書第二章11-17節

彼得前書是彼得寫給小亞西亞北部的弟兄姊妹的一封公開信。當地教會成立不久便遭羅馬政府逼迫,甚至被不信主的猶太人控告。「受苦」、「苦難」等詞在本書中共出現16次,表示信徒的處境非常惡劣。其中有9次提及耶穌基督為他們受苦受難,其餘的都是指著他們本身為信仰、為主的名受迫害。他們的家產被毀壞,房屋給燒掉,以致信心也動搖了。他們不知怎樣面對這些苦難,並感到非常困苦。為此,彼得寫了這封信,勸勉他們要為主作美好的見證。

今日,我們雖然沒有遭受信仰上的逼迫,但我們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因為教會會隨時遭遇患難、壓迫及仇敵的反對。求主幫助我們在邪惡的環境中仍能堅強,有美好的見證。

我們要常存活潑的盼望,因為我們所有的不單是今世的平安,更是將來永遠的基業(彼前一:3-4)。在彼得前書第二章11-17節,彼得教導我們當如何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及面對一切的難處。

一.尊敬眾人
信徒不單在教會中要彼此尊敬,在社會中也當尊敬眾人(不論那人的背景如何),這是處世的基本態度。此外,我們還要尊敬那些敵視毀謗基督教的人,為了要贏得他們的尊敬,使他們反過來尊敬我們的信仰,吸引他們信主。

品行端正是指生活言行要端正(彼前二:12)。品行即日常處世的風度,包括禮貌、談吐、生活的見證。我們要作光作鹽,即使在微小的事上也要表現出我們是一個有風度、與別不同的人,讓世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太五:13-16)。我們要留心自己有否性情暴躁、容易發脾氣、缺乏人情味、說粗言穢語、藐視人等不好的見證。

二.親愛教中的弟兄──彼此相愛
主耶穌教訓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使徒約翰也提醒我們:「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信徒不不論任何種族、文化或職業,也當彼此相愛。我們若能彼此相愛,教會便得神的恩待,迅速增長。

三.敬畏神
敬畏神是事奉主的基本態度。我們若有敬畏神的心,就不敢輕易作得罪神的事,由「敬畏」主進入到「敬愛」主。「畏」有懼怕的意思,「敬愛」或「親愛」意即我們主動愛主,為主作好見證。

四.尊敬君王
雖然當時教會遭到大逼迫,很多信徒殉道,但彼得仍教導信徒要尊敬君王。保羅也同樣教導信徒:「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 )若不是神的旨意,統治者便無法坐在王位上;既是出於神,那便是神的旨意叫我們在苦難迫害中作更美好的見證。惟有當在上位者禁止我們傳福音和講道時,我們便不能順服他,因為這是違背神的命令(徒四:18-20)。我們要以聖經的立場來應付一切事情。

我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仇敵到底,因為我們暫受苦難後,必得享神所賜永永遠遠的榮耀(彼前五: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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